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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耕还林土地

信件编号: 20160718182430 来信时间: 2016-07-18 18:42
信件类型: 意见建议 姓名: bz_lyj
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感谢你们抽出宝贵的时间浏览信件,

我是一名在外务工的农民工,今年下年打算回家自主创业从事养殖业。想咨询以下几点:

         首先老家十几年前退耕还林的土地很多,当年栽种的枫树,香樟树,由于土壤浅薄毫无肥力可言,加之山顶连年干旱当初的树苗早已经枯死不见踪迹。目前该土地上长满杂草和一些杂树苗(所谓的树苗也就是荆棘一类的小灌木从)。前十年政府有退耕还林款来补助农户,先如今期限已过,该土地没有产出,毫无经济产出可言。特地咨询一下这些土地目前是否可以将小灌木从和杂草清除改种经济林木和牧草(因未改变土地用途)来创造经济价值。

        其次土地分下户时候的柴山,土壤条件好的地方树木茂盛可产木材,土壤条件差的地方树苗几十年也没有10cm的直径,其余生长的全部是杂草。请问这些林地是否可以将林木变成经济林木以及苗木(核桃,板栗,樱桃以及葡萄)

       最后若以上两点均不可取,那么假设要利用这些林地将如何申请使用。需要办理哪些条款所规定的内容(如登记什么的)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林业局    答复时间:2016-07-19 00:00

答复意见:

杨智平网友:您好!

    您在局长信箱留言反映的关于退耕还林的问题,我局退耕办的同志已经电话与您沟通,原则上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可以改种经济林木如:核桃,板栗,樱桃以及葡萄。

再次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注,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