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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阳区“林长+警长”机制见成效

2022-06-27 14:59 来源:恩阳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杨春玲 李建春

恩阳区拓展“林长+警长”工作机制,设立森林管护“网格员”,将工作触手延伸,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监管有力”的森林生态资源保护监管大格局。

一、“林长”高位推动,压紧压实巡林责任。由区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任林长,区委专职副书记任第一副林长,区副林长由区级领导担任,镇、村、国有林场单位同步由主要责任人担任林长。全区共设置区级林长30名,镇(街道)级林长207名,村级林长934名,国有林草单位林长2名,体系健全、责任清晰、运行有效的管理机制已初步构建,目前全区各级林长已开展巡林13859次。

二、“警长”有力护航,建立末端监管机制。镇(街道)建立“林长+警长”责任体系,由区公安分局按每个镇(街道)、国有林场(国有林管所)各指派1名警员任林区警长,全区共设置警长19人,细化警长责任区域19个并落实警长责任,实现森林警长全覆盖,打通精准司法监管“最后一公里”,维护森林生态安全能力得到有效增强。

三、深化监管内涵,延伸拓展警务服务。依托“林长+警长”、“林长+监管员+护林员”的“一长两员”制度,恩阳区公安分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突出严打整治、日常巡护、法治宣传等重点工作,强化平安林区建设。截至目前,警长参与巡林127次,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39次,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问题40个,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等涉林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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