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分片包干。以林业行政执法大队三个中队为单位,以乡镇为辖区,采取案件办理划片包干负责,确保按时按量完成辖区内全部森林督查案件的查处。截至目前,共查处2021年度森林督查案件58件,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二是集体会商。成立了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审议组,根据案情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案审会分析研究森林督查重大疑难案件,确保复杂疑难案件定期销号清零。目前,召开1次案件审议会,研究重大林业行政执法疑难案件2件,化解重大疑难行政执法案件1件。
三是巡回督导。由行政执法案件分管负责人牵头,成立督导组到各片区开展案件督查指导,现场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增强案件办理质效。通过每月通报汇总,明晰办案责任和时限,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通过查阅台账、查看工作进度,着力解决行动迟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