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林草局为巴中市下达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6368.69万元,其中巴州区495.14万元、恩阳区190.56万元、南江县1981.39万元、通江县2780.76万元、平昌县920.84万元,主要用于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