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巴中市共救助野生动物107只(头),其中领角鸮、雕鸮、斑头鸺鹠、豹猫、游隼等国家Ⅱ级保护动物74只(头),丘鹬、苍鹭、灰鹭等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33只(头),经救治后依法依规放归自然65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