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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林业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2024年3月)

2024-03-19 09:35 来源: 市林业局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资金管理方式
1 林业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
(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川财综〔2003〕26号、川财综〔2016〕3号 根据(川税发〔2022〕75号)规定由国税执收,缴入地方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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